 融资类担保业务介绍 贷款担保是担保机构为放款人(金融机构)和借款人(主要是工商企业和自然人)提供的第三方保证。担保机构保证在借款人没有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时,负责支付借款人应付而未付的本金和利息;贷款担保合同在借款人收到所借款项时生效,借款人或担保人偿还本息后失效。根据贷款融资的目的分为经营活动中资金不足发生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购置设备购地建房类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银行票据贴现担保,个人消费贷款担保,个人经营性贷款担保等。 |
非融资类履约担保介绍 履约担保是担保公司承诺一旦在该项担保的受保人履行了其所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之后,保证人将保证购销合同中有关货款支付、货物供应等结算条款或违约金支付条款得到执行,从而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供需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风险,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常见种类包括工程合同履约担保、工程招投标履约担保、技术转让合同履约担保、贸易合同履约担保、产权过户交易安全担保、中介费/佣金担保、产品质量担保、个人分期付款消费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  |
 反担保措施介绍 债务人向担保公司申请担保时,担保公司会要求其提供反担保措施并落实相关法律登记手续。 可以作为抵押物的财产包括:企业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企业所有的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企业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企业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企业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企业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下列权利可以质押: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可以作为抵押的动产也可以设定质押,将动产转移给保证人占有。 |
担保公司管理制度 担保公司要实现扶植中小企业和个人创业以及自身的稳定发展的目标,必须有一套科学高效完善的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担保申请人和保证人在整个业务过程中必须配合担保公司执行这套制度,确保担保业务和自身业务的健康稳定运转。 保前调查:1.对担保申请人财务报表和经营状况进行调查、评估。 2.对相关保证人财务资信和履约能力进行调查、评估。 3.对抵押物、质物的合法性和可处置性进行调查评估。 4.撰写详细的调查审批报告。 保时审查:1.对担保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调查报告的内容进行详细的审核。 2.审核借款的用途、企业的发展前景、经营状况、负债能力、反担保合同要素是否齐全等。 保后检查:1.检查贷款是否按用途使用,有无挪用、套用贷款情况。 2.检查存货有无积压、应收款回笼情况等。 3.落实企业还款资金来源。 4.纠正企业经营中的突出问题及所有影响贷款安全性的不利因素,督促企业改进。  |
 担保业务办理流程 前期咨询:真实可观的介绍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状况、贷款用途和还款来源、可提供的反担保措施和合作银行放贷意向。 申请受理:填写申请表,提交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抵/质押资产评估报告和上年度财务报表等基本资料。 调查评审:提交申请报告和公司章程、近期财务报表和主要业务合同;配合担保公司业务人员现场调查资金用途项目情况,协商确定反担保措施方案、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 担保签约:交纳评审费,签订委托担保协议和反担保合同,办理相关反担保登记和公证手续。 出保放贷:按规定标准缴纳履约保证金和担保费;银行放款后将放款凭证复印件或照片电子件送给担保公司记账。 保后监管:积极配合担保公司财务监管和保后检查;按期还本付息,并将还款凭证复印件或照片电子件送给担保公司记账。 解除担保:还清贷款本息后,凭还款凭证到担保公司解除项目相关反担保措施手续。 |